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发表、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
三、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2019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
已经复试考生无需再次复试,没有复试考生按学院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具体安排请联系相关学院。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硕士专业实际收费以当年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具体可咨询招生学院)。
(二)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三)奖励政策:优先推荐一等学业奖学金,优先推荐攻读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优先推荐导师。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合肥工业大学各学院暑期夏令营并被评为“优秀营员”的考生,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后,无需再次复试,学校将按照考生确认先后顺序进行拟录取。
(二)已在“合肥工业大学推免生预报名及面试系统”报名并面试合格的考生,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后,无需再次复试,学校将按照考生确认先后顺序进行拟录取。
(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其他考生,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可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后,按学院要求来校参加复试。
(四)考生拟录取后按学院要求向学院提供体检及相关个人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五)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2020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光电技术研究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并入学院统一招生。
(七)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八)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10月25日之前上交学校研招办。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
(九)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1228
邮箱:hfutyzb@hfut.edu.cn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