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可接收直博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计划见《合肥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提前联系拟报考导师。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并组织复试。
(四)对于通过复试,拟接收的考生,各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待录取通知。
(五)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须参加学校开学时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材料要求
复试时,考生需按学院要求交验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扫描件;
2.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3.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申请直博的考生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具体见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ut.edu.cn/)“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示表”。
学费如有调整,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2.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合肥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各学院评审细则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可在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hfut.edu.cn/)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奖助政策后期见学校相关文件。
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二)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2027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等)并入相关学院统一招生。
(四)报考直博生(不含工程硕博士专项)应先联系相关学院和导师,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六)智能软件工程学院从2027年起开始招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依托宣城校区开展。
(七)卓越工程师学院硕士研究生实施校企联合培养,第二、三学年入企实践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再提供住宿安排,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卓越工程师学院。
(八)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