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老师:
为加速青年人才的培养,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2016年试行青年人才提前指导博士研究生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此项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限额遴选申报,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限额申报2名。
2、生源原则上从本院硕士研究生中选择申请硕博连读,特殊情况可从参加考试的合格生源中选择。
3、申请提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青年人才需自己联系合作导师、自己寻找合适生源。
4、申请人需要填写《青年人才提前指导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1),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汇总排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学校批准同意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博士生需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书见附2)。
6、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附件下载:附1:青年人才提前指导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附2:青年人才提前指导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